〔这篇文章2000年九月发表在《华夏文摘》上,是对当时留学生中进行的对这一话题的讨论发表一点个人见解。〕
杨小红君〈成就感小议〉(《华夏文摘》第四九零期,cm0008c)一文,引出了薛林君的异议(cm0009a)。细读之后发现,二君的分歧实在是因为他们对于“成就感”的不同理解所致。薛氏对“成就感”的定义是“一种克服掉自身的局限性,不懈地追求,以至达到预定目标的瞬间感觉。”而杨氏定义则进一步,成就感不仅是达到某种预定的目标时的感觉,而且“是成就能够得到他人承认,得到他人恭维,受到他人仰慕,由此而感到乐融融、美滋滋、轻飘飘、晕乎乎。”“成就感就是感到出人头地,乃至出类拔萃。一句话,人上人的感觉。”所以,杨氏“成就感”的重点不在薛氏定义下的那种自我感觉,而在于他人对于成就者的恭维和仰慕。在成就者这一方,是一种建筑在他人观感上的“出人头地感”。如果同意薛氏对“成就感”的定义,我想大家多半会同意,留在国外更容易产生“成就感”,因为国外一般来说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和工作条件,容易出成果。每有成果,便有那种“达到预定目标的瞬间感觉”。
但是杨文指出的“留在国外没有什么成就感”的抱怨,确实可以常在海外的同胞中听到,从而也成为政府游说留学生归国的一种说辞。根据上面的分析,“留在国外没有什么成就感”这句话实际上是说“留在国外没有什么出人头地感”,而这倒大体是事实。比如杨振宁、李远哲这样在华人世界里如雷贯耳的名字,你在美国社会上打听他们,十个有九个会说不知道,尽管他们的科学成就是在美国取得的。他们最终回港台定居,寻找那种“成就感”或许是原因之一。
有人会说这或许是白人的种族歧视造成的,我看也不见得。记得笔者在美国读书时,有一年学校请得伯克利加州大学的物理教授汤斯(Charles Townes)来作学术报告,汤斯教授是激光发明者之一,诺贝尔物理奖得主,白人。报告内容已经记不得很多,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,却是报告完毕之后,他略作逗留,便一个人悄然离开,那天笔者同他乘同一次电梯下楼,望着他走向停车场的孤独的身影,对于出国不久、看惯了对学术界的“祖师爷”级人物前呼后拥的我实在是极大的“文化冲击”。
还有人会说,物以稀才贵,美国得诺贝尔奖的人太多,所以杨振宁、李远哲或者汤斯教授没有太多人捧场。那么我们再看看伊利诺大学的巴丁教授(John Bardeen),他因为发明晶体管和创立低温超导理论而两次获得诺贝尔物理奖。在同一学科里两次得奖,这样的人够稀少了吧?但是人们流传着他生前这样一件轶事:有一位同他一起打高尔夫多年的球友,居然不知道这老头儿是干什么的,有一次问他:“约翰,你到底是吃哪一行饭的?”可以想象,这样的事在中国是不会发生的——即使主人公有谦虚之美德,旁人早会替他张扬出去,或者高尔夫球场的老板就会打这样的广告:“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巴丁教授光顾本球场,不胜荣幸之至!”
据笔者在西方生活的经验,薛氏定义下那种“成就感”是人皆有之,而且西方人更加溢于言表,芝麻大的成果,讲出来常会成西瓜大的“成就”。但是自豪归自豪,他们很少想到将这种成就感转化为出人头地感,即使有这样的想法,也没有这样的社会环境,出人头地感是以众人捧场为前提的。这就是文化上的差别。
如果把成就感理解为“出人头地感”,那么杨君说的“成就感是一种很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”大抵没有错。不过还应当作两方面的补充。中国文化里固然有成功者出人头地的传统,也有“淡泊名利”的传统,所以中国有如钱钟书氏,有了成就而躲避“出人头地”者。钱氏的一件广为流传的轶事是,有人因为仰慕他的学问文章而求见,遭到钱先生的拒绝,他的理由是:如果你今天吃了一个鸡蛋,觉得味道不错,又何必一定要见到生蛋的母鸡呢。钱先生对于自己生的“蛋”恐怕不会没有自豪感,但他拒绝以“蛋”去获取别人的恭维,两件事分得很清楚。此其一。其二,在中国传统里有成就而出人头地者,只限于读书人,而出人头地主要是指做官。“朝为田舍郎,暮登天子堂”说的是学而优成为“士”,就可以受百姓跪拜磕头,收税征粮、农田水利、断案判刑,统统都可以管起来。其它行业的有成就者,比如诗写得好的,戏演得好的,能写出《红楼梦》这样辉煌巨著的,是难以出人头地的,常常是潦倒一生的下场。西方文化环境,如果说也有“成功者出人头地”的现象的话,似乎恰好相反,学问做得好而出人头地,这样的例子不多。其它行业有成就而出人头地者却不在少数,比如歌星、球星、影星,自有千万“追星族”的仰慕崇拜。即便是戴安娜这样,要学问没学问,要成就没成就,仅仅是因为模样可爱,又做过太子妃,车祸丧生,也说不上是“重于泰山”,那送葬的场面,爱因斯坦的葬礼能比得上它的万一吗?
写到这里,想起近年国内有人著文,说现在的年轻人只知香港的“四大天王”,不知杨振宁的大名,大有“世风日下”的慨叹。这说明我国在西化的道路上“已经滑得够远”啦。照这样下去,要不了多少时间,少则几年,多则十几年,整个中国就要“改变颜色”,到时,阁下即使回国也找不到“成就感”了,除非改行去打球或唱歌。
□ 寄自美国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